第四十一章 都是套路(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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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美人在骨不在皮,这两个大男人虽然不是什么美人,但骨相却都是极好。
  穿衣服都能撑得起,平添三分英气。
  “吃饭这事儿不忙,安安也是有时间没见伯伯了,心里想的紧。
  大虫叔,把那件貂皮大衣给我拿过来,我要送给我吕伯伯。”
  见女儿一脸笑眯眯的样子,沈林摸了摸鼻子,心里暗想,这丫头八成是在算计什么,否则依照她那性子,断然没有把那件衣服送人的道理。
  毕竟那貂皮大衣,可是她自己熬了几个晚上才做成的,宝贝的厉害。
  当然,也着实漂亮,沈林眼馋了很久。
  不过大闺女说,这个是非卖品,要当店铺的招牌。
  如果爹爹喜欢,回头再做一套更好的。
  当然,这话不是随便说说。
  沈林也的确得了一件款式很是新颖的皮衣,只是这皮子却不是貂皮,毕竟那东西,也挺难得,所以沈林也知足。
  如今宝贝闺女把镇店之宝都请了出来,可见图谋绝对不小。
  吕伯松则完全是另外一个视角,以前看沈安安,那是看侄女,现在则是看儿媳妇。
  那双黑亮的眼睛,灵动的厉害,笑容也多少带着几分“不怀好意”,吕伯松倒是好奇,她到底想干什么。
  其实沈安安也并没有想干什么,只是想借助一下名人效应。
  后世品牌不都得弄个形象代言人啥的吗?
  吕伯松不管是在县城,还是在这云山镇,那都是顶顶有头面的。
  眼瞅着就是年关,迎来送往,穿上自己的衣服,这叫什么?
  这就叫打广告。
  说的再好,不如亲眼所见。
  再者人家还借给了家里五百两银子,送出一件衣服,算不得啥。
  大虫虽然也舍不得,但现在摆明了店铺的规划生意,都是这个大小姐在操控,瞅了瞅东家,东家似乎在准备看戏,得,人家父女两个都舍得,他一个当伙计的,也没什么好犹豫的。
  貂皮大衣,本来是按照沈林的身材做的,虽说吕伯松比沈林高一些,但身形差不多。
  无非是到小腿肚子与到膝盖弯的区别。
  亲手服侍给吕伯松穿上,吕伯松被沈安安的目光弄的浑身不自在。
  一旁的沈林倒是能够感同身受,那感觉就好像是一个饥饿的食客,看到了一碗肉。
  好在沈林现在已经对自己闺女的目光给免疫了,知道她单纯是觉得自己做的衣服好看而已。
  嗯,女儿就是这么的自恋。
  “丫头,你这眼神看的伯伯头皮发麻。
  说吧,你想要伯伯干什么?伯伯答应你便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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