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去京城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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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天,文染十岁了。
  作为家里的三小姐,周文染的生辰本来应该是平平淡淡地过的——可平淡中也有不平淡,一样过去没想过的事打乱了她的心。
  其实也不能说是“打乱她的心”吧,说的话在她心里早就有准备,这一次有些震撼,也只是没想到父亲会在明面上说。
  “文染,你不是一直很想去京城转转吗——准备一下,明天就去吧!”
  父亲说得平静,文染却不平静。
  ……
  出生到现在已经十年了,文染从来没有去过京城。
  或者说,她从来没有离开家超过三里路。
  在曾祖还在的那几年,她就是“致仕老县令”的曾孙女——虽不是大富大贵人家的儿女,也和周边那些地主家的女儿不同的。
  说起来,就是要“有个大家闺秀的样子”!
  那几年,自己的生活不是太好——父亲不在身边,曾祖父管得很严。
  她平常就当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淑女,可后宅那十亩大的院子怎够自己游戏的?
  好在,自己是“官家的曾小姐”。
  自己四岁以后就进了家里的女学堂——不过所谓“女学堂”,不过是一间不大的空屋子,摆下桌椅,请来先生,教两三个姑娘学些东西。
  ……
  启蒙学读写,再读《女四书》,整整三年时间被安排得满满当当。连闲暇的时光都没有多少,更别提讲什么“去四处看看”了。
  虽如此,还是怀着些念想。
  父亲是经常往来于大宅和京城的,往往给她带来些关于外面世界的画像——一来二去,心底就有了期许,好奇那四九皇城到底是什么模样。
  可她差点就去不了京城了。
  她七岁时,曾祖父打算让她缠足——说什么“裹脚”这习俗是多年就有的,她作为府里三小姐,“就该有大家闺秀的样”!
  她慌了。
  大姐比她大七岁,二姐也大她五岁,两个人都裹过脚。
  一个两个走路颤颤巍巍是小事,她们之前的疼痛还是她拒绝的真正理由。
  不,不止。
  “王家的姐姐也没有缠足啊,为什么我们家就要!”
  ……
  这句反驳起到了它的作用,曾祖父给了半年的“宽限”。
  可这“半年”,不止半年。
  面容枯老的老爷子早就已经患病,到这时候病痛已经愈发重了。哪怕有名医三天两头的往家里请,药也吃了一副又一副,老人还是下不来床。
  很快就不怎么能吃得下饭了,常常吃进去一点,却呕出带血的酸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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