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娱乐文被连累枉死的过气“童星”10(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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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0章 娱乐文被连累枉死的过气“童星”109
  安慧刚从排练厅出来,身上还穿着排练时那件宽松的黑色t恤,头发用一根木簪随意挽在脑后。
  她沿着护城河走了很长一段路,夕阳把河面染成金色,风吹过来,带着泥土和花草混合在一起的、春天的气味。
  她停下来,靠在一棵正在开花的玉兰树下。
  河对岸有人在跑步,有人在遛狗,有老两口并排坐在长椅上,老太太的手搭在老头的胳膊上。
  还有一个小女孩,大概三四岁的样子,骑着一辆粉色的三轮小车,歪歪扭扭地往前骑,她的妈妈跟在后面,弯着腰,一溜小跑地追。
  安慧看着那个小女孩,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很久很久以前,在另一个世界里,她也曾经被人这样跟在后面追过。那个人跑得气喘吁吁,但眼睛一直在笑,好像看着她就够了,累不累的无所谓。
  那个人的脸已经模糊了,像一张被水浸泡过的照片,五官洇开了,只剩下一个轮廓。
  但那个感觉还在,那种被注视的、被在乎的、被爱的感觉,像一件穿了很久的旧毛衣,虽然已经褪了色,但穿在身上,还是暖的。
  安慧低下头,看着自己脚上的帆布鞋。鞋带松了,她弯下腰重新系好,然后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继续往前走。
  护城河的水不急不慢地流着,像日子本身。
  三月底的某个傍晚,安慧收到了程砚声发来的完整剧本。
  电子版,文件名就叫“海边.txt”,没有片名,没有署名,干净得像一张白纸。
  她那天晚上哪儿也没去,窝在沙发上,裹着一条毯子,从第一页看到最后一页。
  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窗外天已经快亮了。
  她合上笔记本电脑,安安静静地坐了很久。
  那个四十岁的女人,叫陈秀兰,年轻的她,叫小兰。
  剧本里没有写小兰太多的事,只有几个段落式的闪回——
  十七岁,她想考大学,父母不让,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没用;
  十九岁,她跟着村里的姐妹去广东打工,在流水线上站了两年,攒了一笔钱想学美容美发,后来钱被家里拿去给弟弟盖了婚房;
  二十二岁,相亲认识了一个男人,老实,木讷,不抽烟不喝酒不打人,也说不上爱不爱;
  二十三岁,结了婚;二十四岁,生了女儿,小名豆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那些闪回像一条断掉的线,把小兰的少女时代和陈秀兰的中年人生之间,空出了一大片沉默。
  但安慧读懂了那片沉默。
  那是无数女人共同走过的一条路——从有名字的小兰,变成某某人的老婆、豆豆的妈妈、巷子口那个开超市的老板娘。
  名字还在,但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不是死了,是消失了,消失在家家户户的灶台边、菜市场、洗衣盆和女儿的家庭作业里。
  直到她快要死了,才想起来,自己还欠自己一个日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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