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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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芬恩不讨厌。芬恩喜欢用爪子把雷夫鬃毛上的卷儿扒拉直,扒拉直了之后过一会儿又卷回去了,然后再扒拉,再卷,再扒拉。
  雷夫觉得他老婆可能把这个当成了一种娱乐活动。类似于人类盘核桃。
  “哥哥。”
  雷夫的耳朵转了转。不需要转头,光听声音他就知道芬恩在哪。
  “嗯。”
  “今天几月了?”
  雷夫把下巴从前爪上抬起来,想了想。
  十一月初。
  他在心里默默算了算。雨林里没有日历,没有手机,没有“滴,您已到达雨林,当前时间为7月15日,距旱季结束还有108天”的倒计时。
  他只能凭感觉。空气里的湿度开始变得没那么饱和。树冠层的光线角度也变了,落日的时间在往南移,每天移一点点,移得很慢很慢,但雷夫的鼻子知道。
  草原在下雨。
  雨季的第一场雨。
  雷夫从石台上站了起来。
  “走了。”他说。
  芬恩从地上爬起来,抖了抖鬃毛。金色的毛发在阳光下炸开又落下。
  “去哪?”芬恩问。
  雷夫看着他老婆。金色的鬃毛比四个月前更浓更密了,在阳光下呈现出从蜂蜜色到古铜色的渐变,内层的奶油色绒毛在风中泛起波浪般的光泽。
  他的身体更壮了,肩膀的肌肉线条流畅有力,后腿的肌肉在站立的时候鼓出一个完美的弧度。
  他老婆在雨林里长了四个月,从一头好看的雄狮变成了一头更好看的雄狮。
  雷夫收回目光,把视线投向石台南边那个方向。雨林的树冠层叠叠的,绿的、深绿的、墨绿的,但在那片绿色的尽头,有一块比绿色更浅的颜色。
  一种金黄色的、温暖干燥的颜色。
  草原。
  “回家。”雷夫说。
  ———
  回家的路比雷夫预想的要长。因为走得太慢。芬恩走在最前面,雷夫跟在他后面,克尔走在雷夫右边,奥伦走在最后面。
  这不是雷夫安排的。是芬恩安排的。
  “今天我走前面。”芬恩在出发前说了这句话。
  芬恩认路。芬恩的方向感比雷夫好。芬恩能在雨林的树冠层下面找到太阳的方向,能从苔藓的薄厚判断南北,能从树皮的纹路看出哪边是东哪边是西。
  雷夫不行。雷夫的方向感是“芬恩在哪哪就是北”。
  所以他们走了。沿着四个月前来的那条路,一步一步地往回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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