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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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地方是雷夫膝盖上那块心形的浅色疤痕。
  芬恩的舌头粗糙而温热,一下一下地舔过那道疤痕,力道不大不小,刚好能把上面沾的泥土和灰尘舔掉。他的鼻子喷出的热气打在雷夫的脚腕上,带着金合欢花粉的味道。
  雷夫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妈的芬恩又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做这种让我心脏受不了的事……】
  “你……你不用舔那个。”雷夫的声音有点不自然,“那个是疤,舔不干净的。”
  “我知道。”芬恩抬起头,金色的眼睛看着他,“但我就是想舔。”
  雷夫的胡须抖了抖。
  【老婆变了】
  以前的芬恩不会说【我就是想】。以前的芬恩会找各种借口——你在外跑一天了脏,我看你这边有个虫子,你毛打了你自己舔不到。但现在的芬恩不找借口了,他直接说。
  雷夫不知道这是因为芬恩长大了、更自信了,还是因为在雨林里待久了、闷得脑子不太正常了。
  但他喜欢。
  管他什么原因。
  “行吧。”雷夫把前爪往芬恩的方向伸了伸,“你舔。反正又不要钱。”
  芬恩低头继续舔,舌头从心形疤痕一路往上,舔到腕关节,再往上,舔到前臂。
  雷夫趴在那里,前爪伸着,下巴搁在地面上,眼睛半眯着。
  芬恩的舌头有一种奇怪的魔力。那种粗糙的触感和温热的温度,只要接触到他皮肤上的任何一个地方,他全身的神经就会像接到了指令一样全部放松下来。
  不是因为舔毛这个动作本身有多舒服,而是因为舔他的那头狮子,是芬恩。
  芬恩在照顾他。
  这个念头让雷夫感觉到一种温热的东西,从胸口蔓延到四肢,把每一根骨头都泡软了。
  芬恩不需要他保护又怎样?芬恩走前面又怎样?芬恩可以自己打猎、自己巡逻、自己做所有事情又怎样?
  芬恩还是会在趴下的时候把脑袋靠在他身上。
  芬恩还是会在他外出太久的时候站在最高的地方等他回来。
  芬恩还是会在他想不到的时候,低下头,舔他那块心形的疤。
  依赖有很多种。
  芬恩不依赖他打猎了,但芬恩依赖他在身边。
  芬恩舔完前臂,抬起头,金色的眼睛在暮色中像两颗星星。
  “今天你还没舔我。”芬恩说。
  他的语气很平淡,但那个语气平淡本身就是一种撒娇。
  因为如果他真的不在乎,他不会说出来。
  雷夫的胡须翘了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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