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1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达芙妮暗自猜测,普拉瑞斯其实都懂,所以她没有做出任何希望达芙妮改变的举措。普拉瑞斯的懂,不是因为她对达芙妮的过往了如指掌,而是她可能早已察觉到达芙妮无法放弃纯血主义,这是原则的问题。
  她的人生早就没有回头路,只是时不时忍不住眷恋地回头看。同样,这不是因为她过得有多坏,而是因为她无法变好。
  因为变好,就等于否定她过往的一切,否定她为了得到爱而做出的所有努力,否定达芙妮。
  她是自我的囚徒。
  在人生的旷野里画地为牢。
  第338章 后记 作者有话说
  这本书是作者在番茄的第一本书,全程用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总共一百三十多万字。
  兢兢业业一年,不求读者小伙伴们好评,只求一个不挨骂。
  (当然,非要骂也不是不行,没有不允许骂的意思,只是要骂只骂我就行了,别骂罗姨和我塑造的角色们。角色立不起来就是作者的问题,我也确实水平有限,笔力不逮。)
  首先,感谢jk罗琳女士。我第一次遇见哈利波特是在学校的阅览室里,一本破破烂烂、封面贴满胶带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午休去阅览室看哈利波特,是很平常但很幸福的回忆,唯一的缺点是温度适宜,冬暖夏凉,柠檬桉的沙沙声很有节奏感,容易睡着。
  那些很平常的日子,不知道为什么记住那么多年,或许这就是当时只道是寻常吧,意识到寻常只是因为再也回不去了……又发散了我。
  阅览室当时只有前三部,三部都有中英两版,所以当时来来回回看了这三部很多遍,美其名曰学英语。但是很奇怪,当时明明看了那么多遍,还是会忘掉很多情节。
  可能就像人是一边活着一边死去一样,记忆就是在一边记住一边遗忘吧?感觉真的很像一边放水一边注水的池子啊……(不知道为什么又开始发散思维了,但觉得这段话和“香蕉越大香蕉皮越大”一样有道理,就让它留下来了。)
  在写这本书前,我的朋友和我热烈讨论,得出一个我们认为很高级的观点——同人本身就是ooc。
  因为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不ooc的只有作者心目中的那个哈姆雷特。那才是最初的哈姆雷特,其他都只是无限趋近于哈姆雷特(什么极限什么微积分,头好痛)。
  所以,我得出一个结论,追求真正不ooc是不可能的,但尽量尊重作者和原著是可以做到的。
  我的朋友认为这是很傻的无用功,难道ooc还分高低上下吗?但我还是努力这样做了,不知道有没有做到,只能说心意尽了。
  或许,同人本身就是一种“用我的解读去模拟那个我无法完全触及的本体”的冒险吧!成功与否很重要,但冒险的过程也足够珍贵。
  其次,感谢我亲爱的读者们。
  老实说,写文期间很多次想过放弃。刚开始写的时候很在意评价,很怕自己写不好被挂网上嘲笑。
  后来想想,以我的水平,要嘲笑都轮不到我的!于是很放心了,嘿嘿。
  但同时也是因为在意,所以看到还有很多人想看,在读者们的支持下还是坚持了下来,莫名其妙就写到了结局,还写了很多番外。
  不过短时间内应该不会继续写番外了,因为我要点完结了,好像完结后有限制番外的产出。所以,如果没有特殊的意外的话,应该就是到这里了!
  我唯一的成长可能是,逐渐能放过自己了,但还没完全放过。在开头还是希望少挨骂诶!真是被你们溺爱到了哈哈哈。
  这一年的感受是,大部分能坚持写作的人都是勇敢的。仅仅感兴趣是很难坚持下来的,创作者总是敏感的,但网络写作的过程不像传统写作投稿,必然接受到太多外来的声音,没有一颗坚强的心是无法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的。
  但我不一样,在这个不戴面具的网络世界里,我运气算很好。大部分读者们都很温柔,有很多读者跟我说,我写什么她们就看什么,一看就肠胃健康。后期我总是生病,大家也会劝我好好养病。
  和你们之间,还有一件你们可能不知道的、有意思的事情。因为一直没搞明白怎么弄自动感谢,所以一直手动打id,自己和输入法就记住了很多读者,有的读者名字真的很有意思哈哈哈,或许这也是一种我更深刻记住你们的方法吧,不亏。
  在这本书里,读者可能会发现到角色人设的变化。是的,大部分有成长线的角色,人设都在变化。就连斯内普教授,三十多岁,我也让他“成长”了(又想笑了。
  首先必须承认作者的确笔力有限,没能把变化的过程写得更丝滑、更流畅、更容易接受。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