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篇 第14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这可不关他们的事儿。
  谭灵气得心梗,“怎么就没人相信你呢!”
  方知漓显得平静很多,当时年龄小,在他们面前强撑着,私底下,的确是委屈的。
  甚至因为这件事,回去以后,方闻廷又动手了。
  “那孟嘉珩呢?他相信你的吗?”
  谭灵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提起他,只是想起之前高河的事,他似乎是护短的。
  那他....
  “他不在。”
  他看不上这种活动,根本没参加。
  谭灵有些气,叽叽咕咕地替她打抱不平,方知漓一直温和听着,唇角的笑意很淡。
  她没有告诉谭灵,孟嘉珩没有去,却有的是人将消息告诉他。
  好巧不巧,她听见了他漠不关己的回答——
  “就是为了这点事找我?”
  “我很闲吗?”
  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在期待什么样的回答。
  这个回答,意料之中,好似没什么不对的。
  是不是她做的,和他没关系。
  她有没有被冤枉,也和他没关系。
  她所有的一切,都和他无关。
  作者有话说:
  ----------------------
  第11章 第十一页
  谭灵想去酒吧逛逛,晚上八点,方知漓带她去了「不存在」。
  「不存在」是极具浪漫氛围的清吧,没有刺耳的重金属乐,台上有歌手弹着吉他在唱民谣,也不是想象中,男女混乱抱在一起,烟酒靡乱的场景,很正经。
  老板安晴是方知漓在兼职的时候认识的,她是位特别酷的女生,红色吊带下松松垮垮的工装裤,左右耳一共十个耳环,手臂上还纹了一束特别漂亮的玫瑰花。
  谭灵这人典型的又菜又爱嚷嚷,前一秒还说要来玩,来到陌生的地方顿时安静的像小鹌鹑。
  再加上她有潮人恐惧症,眼睛巴巴眨了下,倒像是被拐过来玩的。
  聊着聊着,谭灵有点印象,“我们是不是以前见过?”
  安晴风情万种地倚在那,“是啊,有次你们宿舍聚会,你喝醉了,非要给我们表演小狗小鸭叫——”
  “......”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