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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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大白话有些粗俗,但意思却很明确,理解起来算不上什么困难。
  挽救一段破碎的婚姻,生米煮成熟饭确实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了。
  但这自然只是崇大强想象之中的简单直接。
  因为即便在婚内,女性也具有完全意义上的性自主权力,如果刘志真的不顾崇笙意愿与之发生关系,那么同样也是可以以强奸罪论处的。
  更何况崇笙已经打定主意要离婚,也确定要追究刘志的责任,两人早已注定是敌人而非曾经的夫妻。
  如果刘志真的听了崇大强的话做出这种事情,那么事态会恶化到持刀伤人的地步也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了。
  靳舟嘴唇紧抿,目光在崇大强和廖晶莲之间来回移转却没有说话。
  那阵惊愕的劲头过去,心中只剩下一股无法言说的荒谬之感。
  明明这件案子算不上复杂,按照规划,离婚程序会很快走完,刘志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现在却因为这既蠢又坏的两个人产生了这么大的变故,如果崇笙真的……
  靳舟攥紧拳头。
  “你们也听见了,住院部有人持刀伤人,就不担心持刀的是刘志,受伤的人是你们的女儿吗?”
  廖晶莲小声嘀咕:“不可能,刘志有分寸的,两个人好好的说话,他怎么可能会突然拿刀伤人呢?”
  靳舟无情地戳穿了她的自我安慰:“对于一个暴力成性的人来说,伤害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廖晶莲被堵了一下,垮着脸没再说话。
  崇大强却不以为然:“只要笙女子愿意好好说话,女婿自然不会动手,但如果她一直摆着脸子,受点教训也是应该的。”
  见他们如同未开化的顽石一般,听不进去任何好言相劝。
  靳舟垂下眉眼,再开口时话中已经带上了一股威严之意。
  “崇大强,你可知道,故意伤害罪是重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如果有过指示包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你也逃不过追责。”
  廖晶莲可不乐意听见这句话,她立马反驳道。
  “大强又没做什么,不过是想让两个人重归于好,所以劝了劝刘志,让他过来看看笙女子,归根到底我们不也是为了她的幸福吗?”
  对于死刑这个威慑力极强的词语,崇大强本能地有些发怵,但他还是故作镇定道:“说什么打打杀杀的,又不是什么大问题,让刘志道个歉低个头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靳舟的目光逐渐冷凝,她重复了一遍:“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由于常年浸润在律法当中,靳舟的语气低沉时便自带一股隐隐的压迫感。
  崇大强咽了咽口水:“那不然要怎样?夫妻过日子打打闹闹才是常态,还能离了不成。”
  这句话听起来实在算不上是一位称职的父亲,甚至很难称作一个‘人’。
  靳舟垂下眼眸。
  作为崇笙的父母,崇大强和廖晶莲对自己女儿的苦难视而不见。
  一心只想维系这段早已经支离破碎的婚姻。
  靳舟不清楚是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了他俩重男轻女的观念和太过传统扭曲的婚恋观。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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