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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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舟不准备眼睁睁地看着这样不尽人意的结果发生。
  既是因为律师的职业准则和身为女性的同理心,也是因为——
  这件事本就还有更加合乎程序的解决方案。
  的确,从入罪标准的层面上来讲,刘志的行为只造成轻微伤,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这能代表刘志一定不构成其他犯罪吗?
  答案恐怕也并不是那么绝对的。
  靳舟抬眼看了看桌边摆放的陈旧报纸,这是几年前发生在a市的一起家庭暴力案件。
  同样是丈夫对妻子使用暴力,同样的未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势。
  法官最后根据x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判处丈夫虐待罪。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那一位人面兽心的‘丈夫’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至于这一位——
  明天,靳舟准备去医院看望崇笙,顺便确认对方的意愿。
  那之后,她会再去一趟警局。
  起诉离婚自然也会同步进行。
  在靳舟当前掌握的证据当中,家暴和分居都已经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重要参考要件。
  但今天下午之后,天秤上又增加了一个更具压倒性的砝码。
  那就是崇笙和刘志的孩子,刘阳。
  靳舟抬起头看向白板上花费了不少时间构建出来的人物关系图。
  根据了解,崇笙多年无子,五年前才生下独子刘阳。
  由于工作忙碌,从很小的时候起,刘阳便被托付给奶奶,并不和崇笙夫妻一起生活。
  刘阳今年五岁,如今已经一年级,就读于某私立小学,两人也并未将其带在身边,而是让其居住在学校附近的另一套私宅当中。
  看起来就是一对忙于工作而疏于照顾孩子的夫妻,似乎挑不出什么毛病。
  可如果联系到另一个人,很多看起来顺理成章的事情却又瞬间变得有些漏洞百出了。
  刘志的情人:杨熙雅。
  靳舟起身,将这个人的名字重重地划了一圈。
  五年前,杨熙雅本是某公司一名普通的职员。
  后来她与刘志相识,短短一个月内便辞掉工作从大众的视线中消失,直到一年后才再次出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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