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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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厉非又得逞了。
  骗失忆的男友去做饭,他可真是不做人。
  但站在厉非的角度,谁让同居两年,一直都是傅斯霆做饭喂养他?傅斯霆做饭超级好吃,把他的味觉早就养刁了。
  由奢入俭难。一个星期连续的煎鸡蛋、煎培根类白人饭,傅斯霆没吃崩溃厉非都要吃崩溃了。
  更糟糕的是他们这儿的配套管家因为是白人,也只会做白人饭。
  厉非后来是宁可点外卖也不让管家做饭了。
  在他看来白人味觉都跟有问题似的,放糖就巨甜,芝士就齁咸,肉又烧得腻,什么味同嚼蜡的东西都咽得下!
  综上所述,尽管骗失忆的、十六岁的男高去做饭很残忍。
  但对他不残忍,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话虽如此,厉非还是装了一下好人:“真的可以吗?会不会勉强。不然还是点个外卖吧,你想吃什么?汉堡?”
  手机被握住。
  傅斯霆眼神坚定:“我做。”
  傅斯霆很擅长用普通的食材做出美味的东西。毕竟他的人生快乐有趣的事情也不多,吃于是成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件能够带来些微幸福的事情。
  最简单、快捷、他又最拿手的早餐,就是鸡蛋饼。
  只要一些面,几只鸡蛋,一些油和糖,煎到微焦一些的火候。傅斯霆万万没想到这么熟稔的自己,竟会在厨房遇到困难——
  他过于擅长家里要点几次才能燃的煤气灶和缺了口变形的小铁锅了。反而此刻对着这奢华大厨房里一系列的专业级的高档多功能燃气灶具和厨具……有一种茫然感。
  他更没想过,他做个饭还有啦啦队。
  他刚拿起锅,厉非就从背后给他系上围裙。他刚敲鸡蛋,厉非就他递橄榄油。他开始搅拌,厉非就坐在旁边的橱柜上看,基本上傅斯霆每动一下,都有夸夸。
  “看看我们小霆打鸡蛋面糊,就是永远那么丝滑。”
  “我们小霆的火候一向最精准可控。”
  “嗯——好香。”
  男人都是傻狗,一夸就上头。
  傅斯霆手速都快了很多,毕竟他从小自己做饭,做了十年也从来没有人夸过他。
  第一次掌勺是什么时候?傅斯霆想想,大概是六岁吧。
  自从五岁那年外婆去世后,他就得自己做饭了。
  江月萍反正是没给他做过一顿饭的,傅斯霆依稀的印象中,外婆去世后那一年,她喂他的一直各种买来的馒头、花卷、油饼,偶尔也有不加装饰的鸡蛋糕。
  只有各种各样的面制品。傅斯霆一年几乎都没有吃到肉和蔬菜,十分营养不良。
  等他回过神来,他已经在试着拿冰箱里那些蔫了吧唧的肉和菜,学着外婆做饭的样子,试着拿锅弄熟了。
  六岁的傅斯霆就这样学会了自己做饭。同时学会的还有补旧衣服,拿强力胶粘鞋等等。甚至偶尔家里没有了米面,他为了填饱肚子还会从零钱罐里拿几十个硬币,然后拖着不知哪里捡来的工地小推车,搬回家成口袋的米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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